自願醫保認可產品編號 : S00020-01-000-02
以上資料只為產品簡介,有關詳情、條款及細則,請瀏覽保柏網站。
附註:
- 須為合資格費用及以每年保障額為限。
- 精神科治療的保障地域範圍只限香港。
- 每名投保合資格醫療保障計劃(獲食物及衞生局認可之自願醫保計劃)的香港納稅人均可就合資格保費扣稅。每年可用作申請稅項扣減的保費上限為每名受保人港幣8,000元。受保人與保單持有人之關係須列載於稅務局的《稅務條例》(第112章)(可不時更改)中「指明親屬」列表上。保費須於課稅年度內繳付方符合該課稅年度的申請稅項扣減資格。稅項扣減適用於2019年4月1日起生效的認可自願醫保計劃。每名納稅人可申請稅項扣減的受保人數及/或保單數目不設上限。為同居伴侶、孫子女、同居伴侶之父母/子女購買的保單並不符合稅項扣減的資格。請瀏覽了解更多稅項扣減詳情。
- 投保前未知的已有病症及8歲後出現徵狀或確診的先天性疾病之等候期及賠償比率如下:
首個保單年度: 沒有保障
第二個保單年度: 按保障限額賠償25%
第三個保單年度: 按保障限額賠償50%
第四個保單年度起: 按保障限額全數賠償
- 保柏保證續保您的保障至100歲,惟你須符合保單條款及細則內所列明的續保要求。
- 設 30% 共同保險。共同保險指保單持有人必須按比率分擔的合資格費用。
#保柏自願醫保計劃 – 迎新折扣優惠條款及細則:
- 是次活動的推廣日期由即日起至2022 年 7 月 31 日(首尾兩日包括在內)(「推廣期」)。
- 如欲享保柏自願醫保計劃(標準計劃)之標準保費8折投保優惠(「推廣優惠」), 受保人(「新客戶」)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a. 於推廣期內透過保柏健康管理顧問成功投保「保柏自願醫保計劃」(「合資格計劃」);
b. 在申請投保合資格計劃前六個月內並無曾經取消任何保柏(亞洲)有限公司(「保柏」)的個人醫療保障計劃;及
c. 合資格計劃必須於2022 年 8 月 1 日生效並以年繳模式支付保費。
- 以上推廣優惠只適用於首年標準保費之總保費及不適用於任何個人附加保費。
- 以上推廣優惠不可與其他推廣優惠同時使用。
- 保柏保留新客戶可獲享的推廣優惠之最終決定權。
- 推廣優惠不可轉讓、退還或兌換現金。
- 保柏保留隨時取消或終止此推廣優惠(全部或部分)或修改此條款及細則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 如有任何爭議,保柏擁有與此推廣優惠有關的所有事項之最終決定權。
- 如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平均每月低至 $149 : 實際保費因投保人年齡而異,以上保費以一名18歲人士以年繳保費投保「保柏自願醫保計劃」計算。保費未包迎新折扣。